星期六, 7月 28, 2007

小人蛇

媽媽明天便要起程去星加坡,展開為期三天的公幹。從爸爸口裏得知,媽媽非常捨不得離開我,一來係擔心爸爸能否照顧得我周全妥善,二來根本自從我出生以來,媽媽都未試過離開我咁耐。可惜我的特區護照又未辦好,否則都陪她去公幹。不如我靜雞雞施展「縮骨功」,匿在她的旅行喼扮行李一齊出境?不過,呢D非法的事情,真係諗都唔好諗,萬一被小林仔的爸爸Check到,容乜易告我做小人蛇咪弊!都係安份守己叫爸爸Post多D野上Blog,等媽媽有機會上網睇到仲好過啦!大家話係唔係?

0 Comments:

發佈留言

<< Ho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