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8月 18, 2008

二桃殺三士

春秋時,齊景公有三位勇士,名叫公孫接、田開疆和古冶子,雖然他們三人勇猛無比,可惜恃寵生驕,無人臣長幼之禮,於是晏子想出除去他們的計謀。由景公賞賜三位勇士兩枚桃子,要他們自己決定誰功勞最大,誰就有資格吃桃子。結果其中二人各說出自己的功勞,先拿了桃子。第三位說完以後,前兩位覺得自己功勞不如,反先拿桃,是貪功不知謙讓,並非真正勇士的行為,於是歸還桃子後自殺,第三位勇士認為兩位同伴已死,自己獨活,又誇耀功勞,實屬不仁不義,所以最後也自殺身亡。

上星期初,當爸爸見到契媽在其網誌說有兩張奧運馬術比賽入場券,以為是契爺買來和契媽一齊觀賞,於是致電契媽可否帶埋我去開開眼界(因我是三歲以下,不用買票也能由大人帶入場)。誰知契爺原來要在場地裏繼續工作,那兩張門票其實是留給契媽和另一位會陪同契媽的仁兄用。由於契媽一早已預咗帶我入場,問題只是另一張入場券應該如何分配,究竟是分給爸爸會好些,抑或媽媽才更加合適?幸好媽媽預計在比賽當天工作會較繁忙,況且她寧願選擇放工後到九龍塘又一城或沙田新城市中心Shopping,好等比賽完結才會合契媽將我帶回家。故在這情況下,我爸爸就不費吹灰之力取得餘下門票,亦順利避開現代版的「二桃殺三士」,即是爸爸媽媽和契媽三人要爭論誰揍我的功勞是最大,方可獲得入場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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