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桃殺三士

上星期初,當爸爸見到契媽在其網誌說有兩張奧運馬術比賽入場券,以為是契爺買來和契媽一齊觀賞,於是致電契媽可否帶埋我去開開眼界(因我是三歲以下,不用買票也能由大人帶入場)。誰知契爺原來要在場地裏繼續工作,那兩張門票其實是留給契媽和另一位會陪同契媽的仁兄用。由於契媽一早已預咗帶我入場,問題只是另一張入場券應該如何分配,究竟是分給爸爸會好些,抑或媽媽才更加合適?幸好媽媽預計在比賽當天工作會較繁忙,況且她寧願選擇放工後到九龍塘又一城或沙田新城市中心Shopping,好等比賽完結才會合契媽將我帶回家。故在這情況下,我爸爸就不費吹灰之力取得餘下門票,亦順利避開現代版的「二桃殺三士」,即是爸爸媽媽和契媽三人要爭論誰揍我的功勞是最大,方可獲得入場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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